大盛行做的是皮货生意,养着自己的驼队把头。
千八百头骆驼在把头活计的带领下去蒙库伦,拿粮食布匹,烟酒茶叶同蒙古人交换皮毛。
一去几个月,回来再把皮毛贩卖到长安、云中、五原,周边城县。
跑蒙是个辛苦活,每一次跋涉都是九死一生的磨难,要走山头,绕圪梁,翻山越岭;要走沙漠,走草地,深一脚,浅一脚,伴月而行。
从城里到蒙库伦两三千多里地的路程,往往要走上几个月,人脚底的血泡好了一茬又磨起一茬,疼痛入心。
如果仅仅走路,时间久了也还能习惯,最受罪的是老天爷变脸。
夏天走沙漠,白天太阳能把人烤熟,晚上夜风能把人冻死,遇上雨天,道路泥泞,就更不好走了。
冬天比夏天更遭罪,漫天大雪就像白毛糊糊,呼啸着滚滚而来,寒风刮在脸上,针扎一般疼痛。
幸好驼队把头脚夫都穿的都是清一色的大襟皮长袍,脚蹬的是称为毡乌拉的毡靴,戴的是草原帽,不然怕是走不了一半行程,人就要被冻死了。
这且不说,路上还得照看好每一峰骆驼,生怕哪一峰骆驼的绳链开了,骆驼走失,更要命的是路上不能生病,荒无人烟的大漠,一旦生了病,便只有埋骨黄沙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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