哎哟!黑马!
刘毅被彭木一问,立即反应了过来,他在心里嘀咕了一句,“我说怎麽老是感觉不大对劲呢,原来是把这事情给忘了。”
他思忖了一阵,决定把这匹马留下。
此刻与糜竺刚登门的时候不同,糜竺现在是自己人,而且万金的投名状都收了,再去特意退一匹千金马会显得很奇怪、很刻意、很做作。
他犹豫了一番,琢磨着是否要把这匹黑马转赐给太史慈,但转念一想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。
......最近太史慈子义又没立什麽功勳,不患寡而患不均,平白无故的赏赐这麽贵重的物品让其他人怎麽想?
等到太史慈子义再次立功之後,自己有了更好的战马,再把现在的这匹黑马赐给太史慈,刷好感度的效果应该会更好一些。
毕竟现在的人就喜欢骑二手马,尤其是主上骑过之後再赐予的马更被视为一种荣耀,他们骑起来b拿到原装货还得劲,一个个骑的美滋滋的。
而且他确实对那匹黑马挺中意,在古代战场上,一匹好马的重要X不言而喻,可谓“进可攻,退可逃。”,是杀敌保命的必须品,相对於用来刷好感度,他更倾向於先自用。
刘毅打定注意之後就吩咐道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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