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、北直隶的地位,可以类比现在的直辖市,这个很好懂。
府这一级行政单位,类似于我们现在的地级市。
按照我们惯常的理解,这各行省,也就是各承宣布政使司名下,应该是府,府这一级行政单位之后就是县。
那么“州”,这种特殊又奇怪的东西,该怎么算呢?
其实也很好理解,其中一部分州,叫做“直隶州”,这可以看作是行省这一级单位的直辖县。
因为“直隶州”大多是精华要害之地,所以这种“直隶州”的地位和“府”是平级的。
府之下的州,叫做“散州”,这种散州类似于加强县,或者副府级单位。
这种小州通常是由多个县组成的,但是整体而言,地位和价值又没有直隶州那么大,所以就挂靠在府这一级行政单位下。
比如说,东平州就是这样一个例子。
大明开国初期的时候,东平州地位本来是府,后来在洪武八年的时候,东平府的地位降格为州,再后来隶属兖州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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