嘶——
张安平倒吸冷气,钱大姐这一手……还真的是“毒”。
八路军和新四军,是国民政府承认且合法的武装力量。
按照约定,国民政府要给八路军和新四军发军饷。
八路军军饷是按照4.5万人的编制发的,但每月没超过70万。
新四军是按照1万人规模发的,起初只有八万,经过新四军军长几次三番的讨要,涨到了13万每月。
抠抠搜搜的国民政府,对八路军和新四军的军饷拖饷那是家常便饭,可毕竟是有的。
有,就意味着承认!
两军中有不少干部是“端”国民政府饭碗的,属于那种有官方身份的——不像咱老李这个团长,是国民政府不承认的。
一个实打实的新四军军官若是被军统给抓了,军统敢闹幺蛾子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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